邓布兰枪击案发生后,我们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政客们觉得必须得做点什么来给民众一个交代,于是搞出了一场极其过分的“膝跳反应”,结果对解决涉及枪支的暴力犯罪毫无帮助,反而只是限制了守法公民获取枪支的途径。无论这些悲剧有多惨痛,那些存心想干坏事的人总有办法,就拿邓布兰案来说,如果当时已有的枪支政策和管控措施能得到妥善执行,那场惨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现在他们每隔十年左右就会进一步打压,却从不去解决这些暴力行为的根本原因。
我能理解为什么美国人对所谓的“常识性管控”那么抵触,因为这事儿根本没个头。我们从一个有权利持枪自卫的国家,变成了一个罪犯带着从砍刀到蝎式冲锋枪等各种家伙横行霸道的国家,而守法公民身上能拿来防身的只有报警器或哨子。
乔伊斯·李·马尔科姆(Joyce Lee Malcolm)写的《枪支与暴力:英国经验》(Guns and Violence: The English Experience)是一本很受启发的好书。